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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電視有許多優點:它永遠在競爭中求進步,持久並認真地研究觀眾的愛好,並設法去滿足與迎合,它不停地求新求變,它重視立即的效果,在推廣『大眾文化和流行文化』最著功效,它是家庭中最容易依賴的娛樂和資訊的來源,在經濟自由而政治民主的社會裡,它多半能給投資人帶來豐厚的利潤,正如湯姆森爵士所說的:「一張電視執照就等於是一部印鈔機」......

  但它「偶然」也會有缺點:──那便是當它的利益和公共利益相衝突時,它必然會選擇自己的利益。因此,在世界高度開發國家之中,除了美國之外,較少有以商業電視制為主幹的。例如,當你看少棒冠亞軍賽心情緊張得都快跳出來時,會突然閃出一段極不調和的賣藥的廣告,等畫面再回來,那關鍵性的一棒却沒有播出來。電視公司明知道這樣不對,但廣告是絕對不能放棄的。因為那是它們賴以生存或營利的唯一手段。最開明的觀眾也只能把它看成「必要的罪惡」而已,還有,像兒童節目,經常會放在不太適合兒童觀看的時段;格調(Taste)稍高的節目一定不能持久,這些「偶然的缺點」在管理嚴格的國家之中,也許在比例上並沒有大過正常的內容,但因電視的傳播效果太大太強,如果其電視業者經常罔視觀眾的權利,以及社會的長遠利益,被認為是進步中社會的一種病態或缺失,總要想辦法補救的。

  此外,一個社會的文化結構,也不純然全是由「大眾文化」和「流行文化」組成的。比這更重要的則是「民族文化」和「精緻文化」。前者是一國文化的「根」;後者是賴以成長的「源」,這兩種類型的節目,是商業電視所不熱心的。因為觀眾屬於「少數階層」,不會有賣冰箱和洗衣粉的提供廣告。這類節目也工程師愛看,但工程只有一位,他家也只能買一部冰箱,但工程師所管理的那個工廠却有八百名員工,員工家裡也都要買冰箱,這個簡單的公式便足以說明為什麼連續劇會永遠佔著黃金時段不放了。

  再次,製作「精緻文化」性的節目,遠比「大眾文化」性的節目來得費神(當然也費錢、費時間)。例如:拍一部「包青天」就不太難,雖然歷史上確有包拯其人,旦角色、服裝、劇情,在製作時可以有很大的彈性,很容易投觀眾之所好;但如拍一部「孔仲尼」,則可謂難如上青天矣,因為一舉一動一草一木都得有所本,不能亂來。因為這兩種節目的基本觀眾的水準和心態都不一樣,所以在製作像「孔仲尼」這類節目時,必得找一群「昂貴人」(Expensive Men),如學者專家,向勞倫斯˙奧立佛那種格調的演員,懂歷史的編劇,和有深度的導播,外加大把研究和考據的時間,外景與內景的設計,最後,觀眾又不會多。這一切一切,都不符合商業電視講求「成本/績效比」的原則。所以沒有哪家電視公司會拍這一類的戲。

衝突與衝擊

  西方的傳播學學者認為:「第一電視時代」(The first TV Age)在幾年前業已悄悄地過去了;現正來臨的是「第二電視時代」。拿美國來說,「第一代」的問題是觀眾對節目內容「較少選擇」的時代,三大電視網「統一了」觀眾的感情,大家每天晚上看「我愛露西」大夥就跟著露西一起笑,看John John,大夥就跟著一道哭,三家晚間新聞既然一致反越戰,季辛吉就乖乖第把南越送給胡志明,大多數人也覺得沒什麼不好。卡特一笑露出一大排白牙,據說在競選期間三家晚間新聞一共出現過197次那樣的特寫(Close up),結果,大家就把一個重花生的薄遊之士,送進了白宮。

  對這種現象,美國人不是沒有抱怨,美國也不是完全沒有「精緻文化」和「民族文化」的國家,美國一年有九萬名碩士,一萬三千名博士畢業,光給他們看「我愛露西」顯然是不行的。於是在一九六七年,通過國會立法,聯邦政府決定出錢創辦公共電視公司(PBS)。依照美國傳統,政府是不可以擁有對國內的大眾傳播工具的,PBS的成立可以說是唯一的例外(當時高華德參議員就反對得很厲害,於是立法時明定政府雖出錢,但不得干涉節目內容),自此以後,觀眾才有了一點點「選擇」的機會。因為無論質與量,PBS和三家電視網的力量都差遠了。可是無論如何,總算有了一股「平衡」商業電視的力量,不然像舉世一致推崇的「芝麻街」那種水準的兒童節目,恐怕永遠都不會有。

  事實上,全世界的電視觀眾早就在抱怨之中了,特別是在進步的、高度開發的國家之中特別嚴重(相反的,落後國家的觀眾,比較容易滿足。)──只要是那個國家只存有一種電視系統,無論是國營的、公共的、商業的,觀眾都不會一致感到滿意,試問一個小銀幕節目如何能普遍滿足上智下愚,男女老少呢!因此,大家都在變──公共電視鼻祖的英國在1956年開放了第一商業電視,今年(1982)又要開放第二商業台(IBA-2),明年還要開放一家專門在早晨播節目的商業電視台,叫TVAM。於是英國成為歐洲第一個變成「公商並營制」的國家。德國預備今年試播有線電視,荷蘭和比利時對有線電視早已熱得很。最妙的是義大利,自前年國會通過只有公共電視台RAI有權獨占全國聯播之後,一年之中,全國各地像過年擺年貨攤似的,一口氣出現了約600家又小又粗糙的電視台。它們都做廣告,靠放老舊的影片(包括黃色的)維持,亂成了一片。這種現象,也是源於觀眾之需要擴大看電視之選擇權。

  在亞洲,香港政府有鑒於三家商業台共存時因為「不擇手段地」用低俗節目去爭取廣告,而其中兩家仍有赤字,所以自「佳視」關門後,就沒有再發執照,決定維持兩家。同時政府成立了「電視製作處」,專門製作一些文化、教育性的節目交由兩家商業台義務播出(依法徵用時段)。最「狠」的是韓國,全斗煥大統領一上台,就把烏煙瘴氣的三家商業電視統由政府出資收購,成立了仿英國式的「公共電視制」觀眾安閱繳費(相當三元六角美金一個月),並另外設立了一個有廣告的頻道,採取了收易「平衡」的公商並營制。

  在此同一時期,有關電視傳播的「高度科技」(High Tech)在美、日兩地蓬勃展開。美國在一年中發射了半打區域衛星,專供直播電視(Direct Broadcasting System)之用。家庭用的碟型衛星接收天線,大百貨公司都已有得賣了,可謂風起雲湧。而這種DBS又和有線電視聯合經營了起來,於是有了一天播24小時新聞的CNN,一星期播四十部新電影的HBO公司,還有專門體育、婦女、音樂,甚至兒童的節目公司。目前的情形是,有線電視每月平均增加25萬個訂戶,超過1300萬人每月甘心付二十至三十美金,收看他們「自己」愛看的節目。錄放影機也以每年百分之二百或更高的比例來成長,錄影碟、電視遊樂器、家用電腦、雙向電視、電視購物、存款、査資料,或每天看電讀新聞(Teletext)(一種只有文字沒有聲音,一頁一頁在銀幕上打出來的新聞、氣象、行情、球賽結果等),把「第二電視時代」點綴得多采多姿。

  科技與觀眾的要求互相衝擊;「單一系統」與文化的多面性久存著的衝突,在近年之間在世界各地突然展佈了開來。「廣播」事實上正朝「窄播」的路上走。人們最後的目的乃是:不論男女老幼,上智下愚,都可以從一個小銀幕,多種節目來源之中,取得他們想看的東西。「第一電視時代」那種能做到「較少選擇」的痛苦,可說已藥到病除。

我們所面臨的

  台灣是自由世界裡成長得相當快的一個國家。不僅經濟、文化在蛻變形成前期更會有著多角的需求;由於國內外交流頻繁,錄影帶的潮湧而至,於是日甚一日的激發了觀眾對電視的不滿。但就台灣工商業所能供應的廣告量來說,事實上是無法支持三家商業電視台的,至少不夠充裕,(充裕到可以人能養廉和節目可以到達應有水準的地步),於是形成廣告掛帥,胸無點墨的人也可以成為名製作人。節目粗製濫造,格調奇低,進而形成人材反淘汰,專業知識蕩然的地步。明顯的結局是:至少三種人久已沒有適質、適量的節目可看。這三種人是:兒童、青(少)年,和有現代意識的知識份子。外加上三家公司作風一致,營利第一,把商業電視中所具有種種缺點,特別在最近十年,充分給予了發揮。

  政府不是不知道事態嚴重。層峰也曾不只一次地嚴詞斥責三家公司的負責人。可是電視問題的解決不是靠一兩句話就能辦事的,它需要深入的研究和系統的手法,類似一個「五國計畫」的作業才能治病。何況對於壓力集團和既得利益集團似乎上無人敢於摘攖,雖然成天高論鼎沸,惟始終沒有人出來,用一種「尊重知識」的態度來求問題之真正解決。只好看著情況繼續惡化。三家電視台的高層人士在私下談片,也感到「兩家商台,一家公共電視台,是最理想的組合」,問題是大家都想做兩家中的一家。除非政府真正施展魄力,先全部收購三台民股,然後再「重組」兩家新的商業電視公司,及一家公共電視公司,這樣才能根本解決我們的問題。這需要大智大勇細計妥籌,如果規劃得好,相信現在三家工作中的人員,都不會失業;而且還要增添新人,擴大個別預算。那樣中國電視事業的前途,才看得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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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們電視企業所面臨的問題,除了:經營困難,收入不敷。節目水準日漸低落。未能積極地「回饋」社會,扮演一個比較積極的文教性格的角色之外,就國家立場而言,還有一項更重大的缺失;就是缺少一家對外可以代表國家;對內可以挑得起國家賦予任何重擔的電視台。在其他國家很少有這種現象。

  舉個例子來說:設若我們恢復了ABU(亞洲廣播公會)的會籍,該由哪一家公司來代表中華民國來承當責任,曲盡義務,與國際社會中的電視同業來打交道?誰都知道,在國際宣傳工作中,電視是最有效的工具,我們該由哪一台的節目、人員,來和別國的國家代表台來作長期的、對等的、有計畫的交流和接觸?有些政策性,但代表國家而非參與不可的大型國際性節目(如奧運、國際兒童年等不容易找到廣告客戶的),要推給哪一家來做呢?再者,萬一我們有一天我們主辦亞運,或世運那一類的大型世界性活動,有百餘國的電視採訪團來採訪,大家都需要剪接室、攝影棚、送衛星、拷貝資料(錄影資料),哪一家有這種人力和經驗?(器材好辦,有錢就行)。這些事情,在一個現代化國家中本是屬必備的。因為電視這種媒體先天上就帶有國際性的色彩(像航空公司一樣),因此,每一個國家(小至烏干達、薩摩亞、賴索托)都有一個「當然」能代表其國家的廣播機構。而我們迄今獨付闕如。朝野對這方面的忽視與缺少認識,也是造成我們電視閉關自守,水準日下原因的一部分。想來殊令人費解,為什麼政府一面這樣看重它的功能,而另一方面卻又任其梗莖叢生,不予修剪或培植?

  還是學韓國為例罷:如果不是前年他們大刀闊斧地重新整頓了他們的電視系統,1988年的漢城世運,他們敢承當麼?甚至連1986年的亞運,在電視傳播這方面也負不起責任的。要知道,辦世運不只是修運動場和選手村,「電視」傳輸問題也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工作。韓國為了訓練這方面的行政和管理,技術的人手,已經從美國的ABC,和英國的BBC請了好幾位顧問,到漢城來幫忙他們策劃和訓練人才。這樁大節目做完之後,我確信,其副產品是會把韓國電視的水準向上拉一大截。毫無疑問會成為亞洲除了日本的NHK之外,穩居第二把交椅。比澳洲的ABC一定會進步許多。一個國家能夠擁有一套健康、有水準的電視系統對於國家未來的發展,那該是一項多麼大的助力?

  公共電視的概念在目前我們的社會中還是有些模糊的。大家雖然關心,談論,可是能夠把它說得清清楚楚的人,似乎非常之少。政大新聞研究所的曠湘霞教授曾在最近做過一次小規模的民意調查,在253位受訪問者當中,有159未完成訪問(62.9%),其中有113人表示沒有聽說過;46人表示「聽說過這個名稱」;僅有29人(佔18.2%)對「什麼是公共電視」提出了較具體的回答。但完全正確的也不多。我們有一位民意代表就曾經發問過:「是不是裝在火車站的那種電視就是公共電視?」三台從業人員中也有人疑惑的問:「像尖端、映象之旅那類的節目,我們也在做啊!為什麼還要再成立公共電視台呢?」類似這樣的疑問,可說不一而足。

公共電視的定義到底是什麼呢?

  簡言之,「公共電視」,為一種專門服務於公共利益(Public Interest)的電視,由非營利機構經營。製作良好風格(Good Taste)之節目,而以國家社會之利益為唯一之目標,對於觀眾,比較考慮他們的「需要」而非「喜愛」。它是一片林,不是一棵樹。它是一個穩定的資訊來源,而非偶一才會出現的若干高水準節目,它對觀眾可以產生教育性、選擇性、獨立性、平衡性,甚至示範性的效果。它的唯一中心思想:即節目內容得符合長遠的公共利益。這是與商業電視根本不同的所在。

  因為公共電視沒有廣告,所以比較可以沒有經濟壓力和環境壓力;也不必要被迫降低格調。記得光起社的包立德神父舉過一個例子:像「電影街」這個節目,主持人能說它介紹的片子是壞的麼?因為只能說好,所以事實上就已經失去了獨立性,也不能算是真正的「服務」。所以不符合公共利益。

目前的做法

  今年三月八日,行政院孫院長宣布:政府決定辦理公共電視,方式是:

  由軍方撥四個UHF頻道,組成全省性的發射系統,這個超高頻電視台,專門用來播放公共電視和教學節目。

  這座UHF電視台,預定將來晨間有半小時,晚上七時至九時(每天共兩小時半)為公共電視時間。其他時段,為空中教學節目之用。

  因為UHF只有裝有UHF調頻器的電視機才能收看,因此行政院又規定,台視、中視、華視三台每天日間撥出半小時,晚間把九時至十時劃為專門用來播出公共電視節目之用。

  UHF發射系統及部分教學節目之製作設備,由行政院撥款四億五千八百四十四萬元,用為工程費用,預計明年(七十二年)秋後可竣工。

  至於公共電視所需要的節目── 一天七小時,一星期四十九小時一年約兩千六百小時,則責成新聞局「立即成立節目製作機構」以備未來之用。

  行政院新聞局在今年六月,成立了「廣播電視未來發展研究委員會,專案研究如何設立一個「公共電視節目製作中心」的計畫,其中包括組織、節目規範、編制、設備、辦公費,以及經常費的開支預算等等。在今年十月,便可規劃完畢。這是一樁十分繁重的工作,因為目前三台平均每年的開支約八億元,編制人員600人,而每週播出節目為五十四小時。其中自製(包括外製)者在四十小左右(其餘為國外影片、卡通等)。比諸公共電視的每週要製作四十九小時的計畫,其規模應在伯仲之間。可見未來公共電視節目製作中心的責任與壓力,是相當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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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來的希望

  電視是一個國家傳播系統的主幹,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一部電視機的背後,會連接到有線電視、家用電腦、雙向教學、電子資料庫、電讀新聞(Teletext),以及錄放影機、錄影碟等等,毫無疑問它「即將」成為每一個家庭的資訊中心。

  我們現在可以預見在兩年後的局面是:

  三家商業電視台。

  一家UHF教育與公共電視合用的電視台。

  一個每週製作49小時節目的公共電視節目中心。(其所製作的節目,分別在上述四個電視台播出)。

  有線電視仍在規劃中,短期內不會開放,也不宜開放。

  希望能出現一家超然的,獨立的,可信度較高的收視率調查機構。

希望有更大的手筆

  對台灣的觀眾而言,行政院今年三月的決定,在實現以後,顯然對過去三家商業電視獨踞時代所產生的節目偏失,(如選擇性、獨立性、過分著重娛樂性、風格之未能提高等),都能有些補償。但此究非根本之圖。仍有些過度性的味道。這種佈局,尚難以看出來對我國電視事業的提升與超越,將會有多大的促進力量。理想的做法為仍需竭盡一切可能,求根本之圖,將目前的人力物力重新排列組合,其理想之圖案為:

  公共電視頻道,(對外並代表國家)。

  第一商業頻道。

  第二商業頻道。

  UHF空中教學專用頻道

  這個規劃當然牽涉甚多,但並非理論空談,而不能施行者,如果,決心要做,經過細心協調規劃。它並不需要政府額外地再支出太大經費。果爾,因為商業台由三減為二,必然會減少惡性的廣告競爭而停止節目格調(Taste)的再行下降。而又因公共電視台的正式成立,整個國家的電視事業有了「馬首」同時UHF因專門用來播放教學節目,也可以開更多的課,「空中大學」的實質效果也可以發揮。

  我們有電視已二十年。教育部、交通部、中四組、文化局、新聞局,都先後管過電視。但再民國五十年以前,都是用「輔導會議」,「管理委員會」或「廣播會報」等名義,遇到事情,不過稍加聞問而已。沒有人當它是一門專業性的知識,延聘專才,為長久之謀。大約到了六十二年,文化局撤銷,新聞局掌轄,才在六十五年,完成了一部「廣播電視法規」。這是一部不甚週延的法規,但已經聊勝於無了。因為在前十五年,三家商業電視都是在「無法」的環境中長大的。

  電視事業是一種牽涉極廣的傳播媒體,又因為近年來電子通訊技術的突飛猛晉,單是衛星、光纖、家用錄放影系統這三樣東西,就不知把電視的功能給擴大了多少倍。在任何先進國家,管理廣播電視的政府機構地位都相當的高。(美國的FCC是向國會直接負責,主席由總統提名,參院通過任用。英國BBC的理事是首相提名,女王任用,其他國家亦係比照)管理的方法是以各式各樣的繁複法規(節目的、廣告的、工程技術的),巨細靡遺,一律依法行事。因此若干現代化的,應用性的法規,是我們目前十分急需的東西。此外他們一定每隔兩三年,便成立一個調查研究委員會,由政府官員和有經驗的專家共同組成,花上一至兩年的時間,寫成一本報告(三百頁以上),用來供政府在改進電視時的依據與參考。這些事情,久已廣為人知,可說世皆如此。談起來實在卑之無甚高論。

  世界公共廣播制度的創始人,英國的雷斯爵士(Lord J. C. W. Reith)在1926年建議英國首相包爾溫把廣播「公共化」時有言:『廣播事業不應該是一種商業,而是一種向社會負責的文化事業......應該由國家投資,交由有道德,有智慧的人來經營』,這話已半個世紀,仍然擲地有聲,仍可為天下法,這是從事廣電業者所宜乎深記的。

轉載音響技術第82期OCT. 1982 本期特稿/公共電視── 一種純為公共利益服務的電視/張繼高(原載九月十三、十四日中央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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