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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廣播電台台長段承愈於四月間參加中華民國廣播電視事業考察團前往東南亞及東北亞訪問五個國家及地區的廣播電視事業。此行對各國的廣播電視事業皆有深入之瞭解,段台長返國後,曾撰就八千言之訪問心得,現摘要簡述如下,以供讀者參考: 

  各國的廣播電視事業在工程設備上,只有繁簡大小新舊的不同,大體上可謂大同小異,如錄音、錄影、控制等設備,各國各台所使用者多為世界性幾家著名廠牌出品。但在經營方式及節目方針上,則是根據各國的文化傳統、社會習俗、政策方向而各自發展。

新加坡 新加坡為大英國協成員之一,其廣播制度採英國方式,即廣播電視由國家統一經營,不開放民營。權國只有一家店台,該台下分兩個部份,一部份為電視,一部份為廣播,廣播部份有四個頻道,一為英語,一為馬來語,一為印度語,一為華語。每一語文分別以中波、短波,及調頻播出,短波則為供鄰國收聽,另設調頻立體廣播部份,每日在部份時間內播放立體音樂節目。新加坡面積僅有二四O平方哩,境內高樓大廈甚多,其電視及廣播的發射電力均在五十至一百,不僅全境收視收聽清晰,毫無雜音干擾,其播出之節目亦為鄰國馬來西亞及印尼人民所喜愛收視或收聽。同樣在新加坡也可收視收聽馬來西亞的電視與廣播。

馬來西亞 馬國廣播電視事業制度,一如新加坡,設立國家電台,分廣播與電視兩部份合併經營,廣播也有四個電台,以馬來語、華語、英語、印度語分別播出。馬國電台有聲資料室,面積寬廣,佔地百餘坪,管理人員有三十六人,唱片及錄音帶的目錄索引做得精細徹底,每一資料,可在五種不同方式編列的目錄索引上找到,如作曲者、演奏者、演唱者、音樂性質、音樂種類等,節目人員調用唱片極為方便,但唱片室消耗人力甚多,非我國電人力可及。新、馬兩國家電台組織合理,按正常方式發展其廣播網及電視網。惟因缺少競爭者,節目水準不夠多采多姿,打開收音機,常一片寂靜,收不到一家電台,與我國收音機中一片擁擠喧囂的熱鬧情況,成強烈對比。

泰國 泰國的廣播制度,可稱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奇特制度,原則上廣播電視事業均屬於國家或政府機關,私人不得設立電台,但政府機關各自為政,拼命爭取設立電台,權力大的機關,擁有電台的數字愈多。泰國現有電視台九座,其中五座屬民聯廳(類似我國行政院新聞局),二座屬國務院,二座屬於陸軍。廣播電台有二百二十六座,其中六十七座屬民聯廳,其餘分屬各機關,屬民聯廳之廣播電視台稱為國家電台,電力較大,設有對海外廣播的專台,除對外廣播的電台外,均做廣告。泰國的全國性廣播網及電視網極不健全,很多地區無法接收,該國民聯廳正亟謀補救,據稱須至一九八二年以後即可完成全國廣播網及電視網。在曼谷打開收音機,細數中波波段有四十多個電台,調頻波段也有三四十個,日間擁擠喧鬧不堪,深夜又一片沉寂,可能晚間做不到廣告而關機睡覺。

韓國 韓國廣播事業發展迅速,特別是國家台KBS,就建築與規模來說已躋身世界第一流水準。韓國KBS國家電台,兩年前遷入國會附近新廈,新廈極為壯觀及現代化,建築面積在一萬坪以上,亞洲各國的電台在建築規模上能超越KBS者,恐怕只有日本國家電台NHK。KBS廣播部門設有一系列的播音室,所用設備及組成方式均較為新穎,原來該台設於南山上的舊設備,可能已移裝地方台,新廈內看不見任何舊設備,足見人家做事徹底。KBS經費來自全國徵收之收視費,每機每月徵韓幣五百元和美金一元,全年約可徵四千八百萬美元,合新台幣十八億七千萬元,其中約有百分之二十用於徵收及呆帳。

日本 日本戰後只有一家國家電台NHK,以向國民徵收之收聽費做為維持發展經費,至一九五O年通過廣播法,准許開放部份波道,創辦民營電台,一九五一年起日本即成為公民營共存制的國家,這種制度的好處是既可發揮廣電事業推行社會教育的功能,又可激發同業間的競爭,促成共同快速進步。此一制度,可能是世界上最優良的廣播電視制度。日本近年廣播事業之趨勢有二: 一為發射電力的增強,如東京文化放送對東京附近的廣播電力已增至一百,電力大才能克服大建築對電波的吸收,消除雜音干擾。一為廣播節目由錄音播出改為現場播出,現場節目可以保持機動、活潑與聽眾打成一片。

轉載音響技術第31期 JULY. 1978 東亞五國廣電概況/警察台段台長訪問報告摘要/警察電台 劉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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